教育局:不應要求準教師合約生效前回校工作 2018-08-06 22:30 教育局指學校不應要求教師合約生效前工作。資料圖片 有教師被要求在合約生效前回校工作,教育局回應指,準教師或轉職教師在僱傭合約生效前,不是新聘用學校的僱員,他們的薪金只會在合約內訂明的聘用日期起計算,而準教師或轉職教師在僱傭合約生效前回校開會或備課,以準備新學年開始,學校不應要求準教師在僱傭合約生效前,履行恒常職務。 教育局重申,一般學校會向準教師清楚解釋開學前會議和活動的次數等,如準教師有任何意見,應主動向學校提出,並商討雙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以保障個人權益及釐清有關的責任。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盧凱彤太太余靜萍:我們都要堅強 下一篇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指22萬市民響應「全民運動日」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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