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遠水救近火 港大學者倡引入「土地債券」

2018-07-30 15:42

學者建議由政府收地時向土地業主發出「土地債券」,並可讓債券自由買賣。
學者建議由政府收地時向土地業主發出「土地債券」,並可讓債券自由買賣。

港大科斯產權研究中心表示,正進行聚焦小組等工作,亦會於下月舉行諮詢會,就中心提出的引入「土地債券」及「土地區劃整理」收集意見,並於9月向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交報告。

講座教授鄒廣榮指,建議由政府收地時向土地業主發出「土地債券」,並可讓債券自由買賣,日後持有人可用設有面值的債券加現金競投土地,令他們亦可參與日後的發展,而政府亦可快速收集大範圍用地發展,「做到遠水救近火」的效果。他又強調,債券不是以往的換地權益書,因當時政府要有實質規劃後才以此方法發出權益書,但建議中的債券不是。他又強調,雖然稱為價值,但實際是一種期權。

此外,他們又提出參考日本、德國等多國已有的途徑,設立土地重整機制,讓業主自行整合一個區域的用地及業權分布,並向政府上繳自行決定若干比例的土地,再向城規會申請發展,從而解決目前新界土地業權零散的問題。

研究團隊成員蔡鴻達副教授舉例指,一塊位於新界西北約十公頃用地於重整及將一半用地上繳政府後,可提供最少3000個公營及2100個私人單位。他指聚焦小組曾邀請新界不少業權複雜祖堂地的司理,不少都對此建議反應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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