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回收場公司非法處置電子廢物 共被判罰5.1萬元

2018-07-24 20:31

環保署聯同警方於元朗山下村及北區馬草壟發現多個露天廢物回收場非法處置有害電子廢物。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聯同警方於元朗山下村及北區馬草壟發現多個露天廢物回收場非法處置有害電子廢物。環保署提供

環境保護署與警方今年初採跨部門突擊執法行動,先後偵破元朗及北區兩個回收場非法貯存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涉案的三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和中聯興(香港)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分別於上周二(17日)及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共被判罰款5.1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人員聯同警方在今年1月突擊巡查元朗山下村及北區馬草壟多個露天廢物回收場,發現兩家分別由三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及中聯興(香港)有限公司經營的回收場非法貯存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渉案的廢印刷電路板合共重約12噸,市值逾120萬元。環保署經調查蒐證後,根據《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檢控涉案的營運公司及回收場的負責人。  
發言人強調,經拆解或破損的廢印刷電路板、廢液晶屏及廢舊陰極射線顯像管等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均屬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任何人違反上述法例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和監禁6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和監禁兩年。  

渉案的廢印刷電路板合共重約12噸,市值逾120萬元。環保署提供
渉案的廢印刷電路板合共重約12噸,市值逾120萬元。環保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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