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及北區回收場非法處置有害電子廢物 罰款5.1萬

2018-07-24 16:30

元朗山下村及北區馬草壟多個露天廢物回收場非法貯存廢印刷電路板。
元朗山下村及北區馬草壟多個露天廢物回收場非法貯存廢印刷電路板。

環保署一直着力打擊回收場非法貯存、處置及進出口有害電子廢物,於今年1月聯同警方進行突擊執法行動,先後偵破元朗及北區兩個回收場非法處置有害電子廢物。經調查蒐證後,根據《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檢控涉案的營運公司及回收場的負責人,罰款51,000元。

涉案的三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和中聯興(香港)有限公司的回收場非法貯存市值逾120萬元,屬於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涉案的公司及其負責人於本月17日及今日(7月24日)分別被粉嶺裁判法院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共被判罰款51,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經拆解或破損的廢印刷電路板、廢液晶屏及廢舊陰極射線顯像管等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屬於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任何人違反上述法例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和監禁6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和監禁2年。 

渉案的廢印刷電路板合共重約十二噸,市值逾一百二十萬元。
渉案的廢印刷電路板合共重約十二噸,市值逾一百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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