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徵費料明年實施 每公升容量器皿收$1

2018-07-13 17:44

玻璃樽徵費料明年實施,計劃建議每公升容量器皿收$1。資料圖片
玻璃樽徵費料明年實施,計劃建議每公升容量器皿收$1。資料圖片

環境保護署向立法會遞交文件,計劃於2019年全面實施玻璃飲料容器徵費,屆時將以每公升的玻璃容器計算,徵收約為1元左右費用,徵費將涵蓋啤酒、汽水及紅酒等玻璃容器。同時,環保署亦建議推行登記供應商「回收重用玻璃容器」計劃,若供應商自行安排回收,每個容器重用5次或以上,達減廢率80%或以上, 則可獲豁免徵費。環保署將於今年第四季公布徵費詳情。

環保署初步預計每公升玻璃容器,徵收約為1元左右費用。以嘉士伯640毫升樽裝啤酒為例,如果生產商將收費完全轉嫁消費者,在新徵費制度下,兩支啤酒共付1.28元的稅項,變相即令啤酒加價。

環保署亦建議推行供應商「回收重用玻璃容器」計劃。供應商可向環保署提交一份「減少容器廢物計劃」,詳列如何回收、再使用和最終循環再造玻璃容器的運作安排。如果供應商回收重用玻璃容器,減廢率達致80%或以上, 即大約每個玻璃容器至少可重用5次,則可獲豁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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