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樂門飲食集團2食肆排放過量油煙 罰款1.7萬
2018-02-12 20:30
環保署指,位於香港仔中心商場的「百樂門宴會廳及肇順名匯河鮮專門店」和「百樂門囍宴」未有遵從法定通知,減少煮食時排放油煙,先後於上月29日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17,000元。
環保署於2016年6月至8月期間接獲有關該兩間食肆的油煙投訴,經調查後發現該兩間食肆沒有妥善保養空氣污染控制設備,排放過量煮食油煙。
環保署遂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法定通知,要求食肆做好維修以有效減少油煙排放。該兩間食肆在法定通知期限屆滿後,仍繼續排放過量煮食油煙,環保署遂對涉案食肆提出檢控。環保署仍在跟進該兩間食肆的情況,着力督促該食肆達至法定要求,以避免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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