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0年間引用條例收回154項目土地 2018-05-30 16:23 黃偉綸指有8宗業權人提司法覆核但全部失敗。 Previous Next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由1997年7月至2017年,政府曾為154個公共工程項目及市區重建局的項目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當中有13個是公營房屋發展項目,55個為配合市建局發展的項目,2個項目涉及新市鎮和3個有關鄉村擴展。 黃偉綸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指,由1997年至去年,業權人就因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而提出的司法覆核個案共有8宗,全部無成功案例。 他又指,2015至2017年間政府在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範圍內,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兩幅私人土地,面積共約1.5公頃,以便興建一所新的安老院舍大樓,安置現時居住於石仔嶺花園安老院舍,而受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計劃影響的合資格長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22歲女子楊汶蔚黃大仙失蹤3個月 下一篇 馬鞍山8旬老婦遭客貨車撞倒送院亡 司機涉危駕被捕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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