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內拍照】稱「不如我專業」 唐琳玲拒法援代表

2018-05-30 15:00

佔旺藐視法庭案件早前於高院開審,一名持香港身分證、操普通話的女子唐琳玲被指審訊期間在庭內拍攝,惟控方昨表示唐未有於72小時內繳交5萬元保釋金,並即日被警方拘捕。唐今於庭上拒絕法律援助署的協助及在案中代表她。案件將於明午2時半審訊,期間唐將交由懲教人員看管。

法律援助署派岀代表指已與唐傾談事件,但指相關事件未有進入實際的刑事訴訟程序,若然成案,會考慮其申請,法官陳慶偉則表示法庭明天將會進行審訊。唐隨即打斷他們的對話,並拒絕法援參與案中,她質疑法援代表「not professional as I am(不如我專業)」,並認為她自己有能力應付案件。

唐問陳官案件押後會否增加訟費,以及誰會承擔費用,擔心拖延審訊會對她造成不公,陳官指訟費要視乎聆訊結果。

唐又指中午休息的時候,她查看涉案相片及控方的證人口供,發現了一些「線索」,其中有女士用手機打電話或錄音,並稱「如果我的行為是違法,肯定她的行為也是違法」。她亦問到,牆上「不准攝影」的標誌只是告示還是受法律所規限?而且那標誌只限於該區域或是整個法庭?陳官指示她明天陳詞時可再提岀,並提醒她細讀證人口供。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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