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細節 本地實習生可兼職聘請

2018-05-30 14:38

政府今舉辦「科技人才入境計劃」首場簡介會,計劃早前規定公司每聘用3名非本地人士,須聘用1名本地全職僱員和2名本地實習生。創新科技署今補充指,公司能以兼職形式聘用實習生,亦能聘請全職僱員以取替實習生。
逾百間科技公司出席「科技人才入境計劃」首場簡介會,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亦有在場。創新科技署香港檢測和認證局秘書長李詩昕表示,計劃規定公司的聘用比例為「3:2+1」,即申請公司每聘用3名海外專才時,須聘用1名本地全職僱員和2名本地實習生。
李詩昕指,實習生的聘請期為3個月,全職僱員的僱用期為1年,公司能以兼職形式聘用實習生,但其工作日數不可少於3個月,公司亦可選擇聘請全職僱員,以取替實習生的額位要求。問及用以取替實習生的全職僱員僱用期是否同為1年,創新科技署高級經理(研發中心)蔡碧真表示,署方首次聽及有關問題,會再作研究。
研發無人機人面拍攝技術的WildFaces科技公司財務總監林盛綿表示,將透過計劃聘請至少10位海外及內地高級工程師,強調聘請時,著重應徵者持有與人工智能、智慧城市有關的「落地」工作經驗。
政府早前推出「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科技公司可透過快速處理安排,申請輸入海外和內地人才配額。首個運作年度輸入最多1000名科技人才。計劃先適用於在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從事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網絡安全、機械人技術、數據分析、金融科技及材料科學的租戶和培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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