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放寬互聯網發布選舉廣告 投票時間及調查規管維持不變
2018-05-15 18:34
政府表示,在近7星期的公眾諮詢期內,共接獲超過15,400份意見書。政府亦曾在公眾諮詢期內,於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徵詢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並與十八區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會晤,聽取意見。
政府指,在互聯網(包括社交媒體)發布選舉廣告的規管方面,有壓倒性的意見支持在《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引入豁免,以免除第三者因在互聯網發表意見而構成選舉廣告、並因而招致僅為電費及/或上網費的選舉開支,所導致的刑責。政府計劃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實施該建議豁免。
就選舉調查的規管而言,政府留意到社會上就諮詢文件提及的三個議題仍未達成共識,包括在投票日於禁止拉票區以外進行的選舉調查應否受到規管、在投票日之前進行的選舉調查應否受到規管,以及在投票日票站調查的現有規管應否改變。部分回應者亦就實施有關規管的可行性和成效提出質疑。有見及此,政府建議暫時不對現有的規管作任何的改動。
在投票時間方面,在公眾諮詢期內收到的意見中,來自政黨的意見頗紛紜,至於其他的書面意見則絕大部分不同意縮短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的投票時間。政府建議在檢討與投票時間相關的議題,例如能否為未能親身在投票日前往票站投票的選民投票提供替代方案,並在社會各界取得共識之前,應暫時維持現時的選舉投票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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