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小學教師非禮女學生胸部監4個月 官批無避免身體接觸

2018-05-15 17:26

屯門一所伊斯蘭教小學的男教師被指於2015年至2017年間多次以手肘及手指觸碰兩名女學生的胸部,男教師被控五項非禮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3項罪名成立,另外兩項則罪名不成立,被判監4個月,期間獲准以現金兩萬元保釋等候上訴,不得離開香港,逢星期三及六早上亦需到長沙灣警署報到。

梁文亮裁判官指出被告作為學生教師嚴重違反誠信,即時監禁無可避免。被告自辯時雖然稱自己在伊斯蘭教學校任教,明白其較保守的文化,故會盡量避免任何身體接觸。但被告曾自行揭起女同學的頭巾以檢查校服,而在這類情況理應請女同學自行揭起頭巾。另外被告在查看事主工作紙時,即使因對方身體妨礙視線,亦應該拿起其工作紙而不是從後抱著事主以檢查功課,可見被告沒有認真地避免與女同學的身體接觸。

梁官指關於女事主Y的控罪,Y的證供中混淆了部分日期及事件經過,故認為Y是誠實但不可靠的證人,不接納其證供後被告兩項涉及非禮Y的控罪則罪脫。

辯方求情時表示41歲已婚的被告沒有任何案底,與妻子育有2名分別4歲及6個月大的子女,亦呈上被告妻子撰寫的求情信。辯方指被告共有17年教學經驗,是第一次干犯非禮案件,而事件猥褻程度並不是最嚴重,欲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時被梁官拒絕。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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