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放宽互联网发布选举广告 投票时间及调查规管维持不变

2018-05-15 18:34

政府发表《有关选举安排检讨的谘询报告》公布公众谘询所收到的意见,表示将根据公众意见向立法会提交草案,放宽在互联网发布选举广告的规管。

政府表示,在近7星期的公众谘询期内,共接获超过15,400份意见书。政府亦曾在公众谘询期内,于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徵询立法会议员的意见,并与十八区区议会主席及副主席会晤,听取意见。

政府指,在互联网(包括社交媒体)发布选举广告的规管方面,有压倒性的意见支持在《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中引入豁免,以免除第三者因在互联网发表意见而构成选举广告、并因而招致仅为电费及/或上网费的选举开支,所导致的刑责。政府计划于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以实施该建议豁免。

就选举调查的规管而言,政府留意到社会上就谘询文件提及的三个议题仍未达成共识,包括在投票日于禁止拉票区以外进行的选举调查应否受到规管、在投票日之前进行的选举调查应否受到规管,以及在投票日票站调查的现有规管应否改变。部分回应者亦就实施有关规管的可行性和成效提出质疑。有见及此,政府建议暂时不对现有的规管作任何的改动。

在投票时间方面,在公众谘询期内收到的意见中,来自政党的意见颇纷纭,至于其他的书面意见则绝大部分不同意缩短立法会和区议会选举的投票时间。政府建议在检讨与投票时间相关的议题,例如能否为未能亲身在投票日前往票站投票的选民投票提供替代方案,并在社会各界取得共识之前,应暂时维持现时的选举投票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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