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藏屍案】前男友殺空姐囚終身 求情指真誠後悔

2018-05-11 16:42

港龍航空空姐2013年在家中被殺後被人藏屍衣櫃內,空姐前男友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成立。辯方今午在高等法院求情指,被告由始至終無否認殺人,亦對自己行為真誠地感到後悔和抱歉。法官聽罷求情,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並就其盜竊罪及企圖盜竊罪,判監9個月,與終身監禁刑期同時執行。

辯方大律師柏偉利(Leslie Perry)指,被告自開審首天已承認殺人,他亦在警誡錄影會面指,對自己所作所為深感內疚。柏偉利形容,2個相戀的年輕人本有大好前程,卻因一人犯錯而導致另一人失去生命,事情已無可挽回。被告不但對死者抱歉,亦對死者父母、2個胞妹、親戚朋友、自己的父母和祖父母及在內地的情人感抱歉,而他在內地的2歲半兒子,亦需要在無父親之下長大。

法官邱智立判刑時指,被告雖有自由為自己辯護,但他選擇審訊其實是同時審訊死者。被告在審訊中指死者曾經襲擊他,又將他與新男友比較,更出言辱罵他。明顯地,陪審團不接納被告的說法,他為了自保而編作連串謊話,更令死者的私隱被呈堂公審。

邱官續指,被告因嫉妒和佔據欲強,不但奪去死者的生命,更對他聲稱深愛的女人作出無情和令人震驚的指控,甚至在死者家人的傷口上撒鹽。法庭認為,被告毫無悔意,亦明顯無因案發前3個月襲擊和恐嚇死者一事而受到教訓。法庭亦難以相信被告冷血地殺人後,仍可如此鎮靜地偷去死者的財物。

31歲被告莫俊賢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他事後盜去死者的銀行提款卡提款不果,但變賣死者手機而獲利1,200元。控方於裁決後透露,被告於案發前3個月曾因金錢糾紛襲擊和恐嚇死者,被法庭下令以1,000元自簽守行為12個月。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608
更新時間: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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