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藏屍案】被告:與空姐相識首晚發生關係 「好鍾意佢」甘願戒蒲吧

2018-04-30 12:05

港龍航空空姐謀殺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任職地產代理的被告岀庭自辯,供稱於2012年10、11月與朋友一同往尖沙咀酒吧,並認識了死者及「嗰晚一齊飲酒」,被告當時認為死者「好玩得」,但「會有少少脾氣」。被問到從何見得時,被告指「當晚玩整到佢,佢好大聲鬧對方」。
31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莫指與陳相識當晚便發生關係,然而他翌日需要上班,惟陳要求他不要上班及陪她玩,故莫致電公司請假,二人遂去踩單車。莫指當時覺得陳「有少少霸道」,但因這是二人關係開始的第一天,所以就遷就她。莫又稱,地產代理的工作時間不穩,但陳亦經常要求他接放工,然而其後習慣了,莫會「自動自覺」接她下班。
至於對陳的感覺,莫表示「好鍾意佢嘅」,而遇到時亦認為她是「Miss Right」,他又因此「連去酒吧個啲都戒埋」,二人當時更平均一星期見面5、6次。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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