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首被告指「THERE」殺人名單屬幻想 包括教宗總統
2018-05-10 13:00
3名被告依次為曾祥欣(阿T)、劉錫豪(阿豪)及張善恒(阿K),均報稱無業。他們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 6一個單位內謀殺28歲男子張萬里(阿J)。3人均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曾祥欣表示,自己本來與張萬里為中介人來往關係,因張從事財務公司,會叫曾介紹人去張的公司借錢,曾亦會赴內地叫人來港投資物業。2人均在同一Whatsapp群組「THERE」,原名「T.HERE」,意即阿T在群組內。
曾祥欣說自己與阿豪和阿J等人,在群組內講很多平時不會說的事,包括說笑地討論不同人的價值。他曾聲稱自己值5000萬美元,又指阿J值2000萬美元。他們談論的刪除名單當中,更包括教宗和總統。曾強調「我地都係FF(幻想)」,並指「由始至終都無人覺得我講既野係真既」。
曾祥欣憶述2016年2月底或3月初的時候,阿J來電相約出來討論一個房地產項目,當中涉及借貸,其後阿豪和阿K先後加入討論。他們解散時阿J獨自離開,曾祥欣則與另外2名被告一同返回荃灣的單位。
3人步行途中,阿豪突然謂:「我地冧佢唔到,整暈唔到佢」,又說自己取不了錢,無法向「大佬」交代。曾祥欣問:「做咩事冧佢唔到?」,阿豪表示自己想弄暈阿J並搶去他的錢,並著曾祥欣下次再約阿J出來。其間阿K亦有發言,但因現場多車嘈吵,曾祥欣記不清楚。
曾祥欣稱自己在案發前接到阿J近200次來電,他有感阿J「好煩」,又覺得對方「唔似想問我借錢,想搵我笨多啲」,於是向另外2名被告提議「不如整蠱佢吖」。阿K指不借錢給阿J便可,阿豪則提議不借錢並且搶劫對方,3人遂進而討論搶劫細節。
他們於3月3日至4日凌晨乘的士到達觀塘海濱長廊,但有見現場太多閉路電視,最終放棄計劃折返荃灣。3人回程時,阿豪稱:「不如都係冧佢啦」,曾祥欣回應稱:「你鐘意冧咪冧囉,我唔知啊」。
3人回到荃灣的單位後,阿豪著曾祥欣和阿K再覓地行兇,曾祥欣便上網查看地圖。其後阿豪叫曾祥欣「買定啲嘢 standby」,曾於是跟阿K下樓買阿豪所要求的物品。3人又商討如何更容易迷暈人,更討論利用麻包袋、手套、膠索繩、麻繩等物件,以搶劫阿J。
法官質疑若曾祥欣當時已無計劃打劫阿J,為何仍照次被告所言買那些物品。曾祥欣稱基本上阿豪有甚麼要買,都會叫曾代買,他亦習慣自己出錢買東西而不委托於人。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1:48
更新時間: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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