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導師擅取同事大學成績單搵工 判緩刑18個月
2018-05-10 12:09
羅官不接受感化報告的建議,指案情非常嚴重,感化令絕對不恰當,但考慮到她犯案時有產後抑鬱的狀況,採取緩刑。裁判官亦不認同辯方只針對被告在家中不誠實使用電腦的部分案情,羅官反問辯方是否應只聚焦在行動而不考慮其部署:「犯事嚟講喺由最初一刻計」。
辯方黎安妮大律師陳這詞時指,被告已被解僱,因刑事案底,日後不能再從事幼教工作。大狀又稱被告於被還柙的兩星期間已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秦育有兩名分別1和5歲的幼女,其丈夫在求情信中表示,被告在案發時患產後抑鬱,加上急於尋找工作,在愚蠢下犯案。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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