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小草:兩被告曾誘使多人借貸 稱是賺錢好方法

2018-04-17 16:43

荃灣工廈DAN6於前年3月揭發的水泥棺藏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案發時與3名被告同住及潛逃台灣的20歲特赦證人何菱瑜「小草」,繼續接受第三被告張善恒「阿K」的大律師盤問。

小草下午就首被告曾祥欣「阿T」身上的「M」字樣紋身作供,她表示「阿T」曾跟她說自己的妻子名叫MANDY,故在身上紋上該字母,大律師問小草「據你所知,首被告嗰陣有老婆?」小草表示「喺」。她又稱知道「M」代表一個新組織,即首被告意圖離開「THERE」另起爐灶,但她「唔知佢個紋身喺因爲咁」。

小草早前指「阿T」經常說謊,徐大狀協助她舉例,她同意「阿T」謊稱DAN6、9D的單位是他所擁由,而根據控辯雙方的同意事實,9D是被告以每月15,500元租用的;小草同意大律師所言,指「阿T」經常吹噓自己是富裕之人、在單位的各人面前「扮大佬」、經常炫耀如何輕易地賺取金錢、在「扮大佬」期間懂得操縱他人例如小草本人、在單位內指示他人做事。

大狀續問小草,當感覺合理時,「佢講乜你都照做」,她同意,亦稱「阿K」的情況同樣,例如若首被告著「阿K」下樓買飯盒的話,「阿K」會照辦。她又同意首被告將名為「M」的組織形容「一個得人驚嘅組織」。

小草透露首被告從2016年1月起沒有支薪予她,直至案發時已欠她約兩個月人工,但每當她向「阿T」追討該些薪水時,他總以「俾唔到你住、遲啲啦」的藉口逃避。她續稱,首被告不時威脅她指「你比人跟緊、有人𥄫住你」,而當時她認為首被告「搵人喺後面跟住我」,她感到害怕。

她表示,「阿K」搬進9D後,她知道首和次被告在「阿K」住進單位前曾誘使「阿K」從大眾財務和邦民借貸,因她曾見「阿K」指他一直收到財務公司的電話,而首被告則會著「阿K」無視該些來電,並指「嗰啲電話搞掂咗」。盤問期間,小草後來又指只知道首被告誘使過很多人借貸,但不清楚他曾誘使「阿K」借款,更不知道「阿K」曾從大眾借了7萬元、從邦民借了5至7萬元、或「阿T」從中拿去大部分的金額。

徐大狀問續她知否首被告對很多人包括「阿K」謊稱自己認識在財務公司裏工作的人,著他們前去借貸,指債項會「消失」,借了的錢不用還,稱此為賺取金錢的好方法,小草回應指「我知有呢件事」,但當時不清楚那是實情還是謊言。小草指「阿T」還誘使了她男友、派對上認識的一對情侶等人以上述方式借貸,而她的男友後來亦被財務公司追討欠款。

小草作供完畢,案件明天下午續審。

法庭記者:郭止晅

建立時間:16:14
更新時間: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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