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小草:两被告曾诱使多人借贷 称是赚钱好方法

2018-04-17 16:43

荃湾工厦DAN6于前年3月揭发的水泥棺藏尸案今在高等法院续审。案发时与3名被告同住及潜逃台湾的20岁特赦证人何菱瑜「小草」,继续接受第三被告张善恒「阿K」的大律师盘问。

小草下午就首被告曾祥欣「阿T」身上的「M」字样纹身作供,她表示「阿T」曾跟她说自己的妻子名叫MANDY,故在身上纹上该字母,大律师问小草「据你所知,首被告嗰阵有老婆?」小草表示「喺」。她又称知道「M」代表一个新组织,即首被告意图离开「THERE」另起炉灶,但她「唔知佢个纹身喺因爲咁」。

小草早前指「阿T」经常说谎,徐大状协助她举例,她同意「阿T」谎称DAN6、9D的单位是他所拥由,而根据控辩双方的同意事实,9D是被告以每月15,500元租用的;小草同意大律师所言,指「阿T」经常吹嘘自己是富裕之人、在单位的各人面前「扮大佬」、经常炫耀如何轻易地赚取金钱、在「扮大佬」期间懂得操纵他人例如小草本人、在单位内指示他人做事。

大状续问小草,当感觉合理时,「佢讲乜你都照做」,她同意,亦称「阿K」的情况同样,例如若首被告著「阿K」下楼买饭盒的话,「阿K」会照办。她又同意首被告将名为「M」的组织形容「一个得人惊嘅组织」。

小草透露首被告从2016年1月起没有支薪予她,直至案发时已欠她约两个月人工,但每当她向「阿T」追讨该些薪水时,他总以「俾唔到你住、迟啲啦」的藉口逃避。她续称,首被告不时威胁她指「你比人跟紧、有人𥄫住你」,而当时她认为首被告「搵人喺后面跟住我」,她感到害怕。

她表示,「阿K」搬进9D后,她知道首和次被告在「阿K」住进单位前曾诱使「阿K」从大众财务和邦民借贷,因她曾见「阿K」指他一直收到财务公司的电话,而首被告则会著「阿K」无视该些来电,并指「嗰啲电话搞掂咗」。盘问期间,小草后来又指只知道首被告诱使过很多人借贷,但不清楚他曾诱使「阿K」借款,更不知道「阿K」曾从大众借了7万元、从邦民借了5至7万元、或「阿T」从中拿去大部分的金额。

徐大状问续她知否首被告对很多人包括「阿K」谎称自己认识在财务公司里工作的人,著他们前去借贷,指债项会「消失」,借了的钱不用还,称此为赚取金钱的好方法,小草回应指「我知有呢件事」,但当时不清楚那是实情还是谎言。小草指「阿T」还诱使了她男友、派对上认识的一对情侣等人以上述方式借贷,而她的男友后来亦被财务公司追讨欠款。

小草作供完毕,案件明天下午续审。

法庭记者:郭止晅

建立时间:16:14
更新时间: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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