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工商中心前經理 涉收$270萬賄款脫罪 2018-03-16 17:33 交通銀行香港分行前客戶經理曾偉志。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香港交通銀行旗下的九龍東工商中心前首席客戶經理曾偉志,被控於2010至13年間,收受2名客戶共270萬人民幣賄款,協助他們申請信貸服務作融資,把融資得來的近50億貸款作資金,放在內地做定期存款以賺取高息回報,經理則聲稱該筆並非賄款,而是投資回報,曾早前否認2項作為代理人而串謀接受利益罪,今在沙田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辯方於庭上表示有意申請訟費,控方反對,案件押後至3月29日處理訟費申請。劉綺雲暫委法官裁決時指,被告的證供在整體而言可信,而控方不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案。 法庭記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誠哥退休】不會佔股東便宜 李嘉誠:「係我做人原則」 下一篇 【誠哥退休】回應撤資質疑 李嘉誠:呢啲人連基本經濟知識都冇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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