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Formula E違例航拍 控方指首被告未受正統訓練過分自信

2018-03-16 16:36

3名男子被控於前年10月在「國際汽聯香港電動賽車方程式錦標賽」(即Formula E賽事)舉行期間,在中環一帶的賽道上空操控航拍機,涉嫌觸犯導致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首被告聶拜一出庭自辯。
聶指案發前曾2次以2小時縮時攝影的方式,觀察地點附近有沒有直升機或飛機出現,以設計一個安全並不會阻礙直升機的航拍航道,而觀察下並無發現任何直升機的蹤影。聶亦指自己以前亦曾於附近地點以航拍機拍攝,而當時警方沒有干涉,故認為在該位置以航拍機拍攝是毫無問題。
聶續指案發當日操縱航拍機前已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及器材檢測,例如參考天文台天氣報告、目測能見度、以智能手機應用程式查看現場太陽粒子數量、觀看觀眾人流去向、確保機件正常電池充足、檢查機身螺旋槳及衛星導航定位資料等。聶強調新科技令航拍機如遇到沒有訊號及不能接收數據的情況,航拍機會自動慢慢降落或回航至出發點,機身亦有傳感器能偵測高度,絕對適航及可安全駕駛,無論機件及環境都在他掌握之中,不會令航拍機撞向人群或車輛。

當控辯雙方播放其航拍機拍攝片段並問其當時駕駛高度時,聶指不能從影像猜測現場距離,即使鏡頭沒有光學變焦,景深及數碼變焦亦可能影響視覺效果。控方指當時聶的航拍機清拍攝到賽車正高速行駛、360度急彎加速、貼近中信大廈,有一定的危險性,自私地以私人目的而罔顧賽車手應有的專注力。聶對此表示絕不同意。

案件下午再續,聶指設計航拍線路時已盡量避開人潮及車輛上空,控方指聶拍攝的影像全是人群及車輛的上空,聶則反駁指出拍攝到並不代表置身於人車的上空,只是航拍機行走時鏡頭面向人群,並再使用數碼變焦「zoom」 近,畫面上能夠有置身人群上空的錯覺。

聶強調自己不是為經濟原因拍攝該賽事,而雖然自己曾開班授課,但香港並沒有對航拍機駕駛者的評估及考試,如有相關考試必定立即參考以證其對航拍機的知識。聶認為以自己的能力足以安全操控其航拍機,而控方則指未受正統訓練下操控航拍機聶過分自信。

張潔宜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6月19日及21日續審。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3:10
更新時間: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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