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衛生督察遭辯方質問後 認當晚有機會拉熟食小販

2018-02-23 12:12

前年農曆年初一晚上至年初二清晨,旺角發生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共6罪,控方昨在高等法院完成開案陳詞,今向陪審團宣讀控辯雙方承認事實,並傳召食環署職員作供。法官通知陪審員,法庭需先行與控辯雙方商討某些事情,將於下午2時再開庭。

控方先傳召食環署高級衛生督察賴友裕作供。賴於1992年任職市政總署2級衛生督察,並在2011年晉升為高級衛生督察。他在2013年至案發時為旺角區小販管理隊成員。賴表示,他的部門在2016年農曆新年前夕策劃行動訓練下屬,並與警方會面及達成協議,若隊員於新年期間遇到滋擾,警方可以協助。賴與旺角警署警方緊密聯絡,又獲得一個電話號碼,可直接聯絡警方特遣隊。
代表李諾文的大律師姚本成問到,於2016年行動中,是否可讓小販在後巷擺賣,賴稱「我哋容忍佢哋喺度。」姚再追問食環署職員是否容忍旺角區小販於初一晚在後巷擺賣,賴則承認「係。」而此做法並無向外公開,他解釋這是因人手問題所致。姚問:「小販初一喺旺角區、深水埗區,好多年都係咁?」賴回答:「旺角,我同意。」他續指編排行動旨在防止小販阻塞街道影響市民。
賴承認曾拘捕無牌小販,並表示旺角區於農曆新年期間,有很多熟食及非熟食小販,故對他們執法以起阻嚇之用。被問到前年2月8日晚上,食環署職員非單純站崗,而是有機會逮捕小販,賴回應:「如果係熟食小販,係。」
案中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盧建民(31歲)、林傲軒(23歲)和林倫慶(26歲)。梁天琦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及2項暴動罪,李諾文及盧建民則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傲軒被控非法集結及暴動共2罪,林倫慶被控3項暴動罪。
法庭記者:陳詠詩、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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