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三讀通過 禁向未成年人賣酒條例草案

2018-02-08 14:03

立法會三讀通過《2017 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內容包括禁止以銷售機形式賣酒,以及對規定零售商不可向未成年人士賣酒等措施。至於政府提出,容許督察可入私人住宅蒐集證據的修正案,則被議員否決。

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指,建制派支持政府不向青少年賣酒的大方向,認為非法向未成年人士賣酒固然違規,但其嚴重程度未如販毒,未需授權督察進入私人住宅搜查,認為政府應注重規管街上的售賣點。

公民黨議員郭家麒則指出,建制派今次是忽然「人權上身」,質疑建制派當中是否有利益,故反對修訂案。民建聯議員張國鈞則反駁,說「有利益也是為港人利益」。經民聯議員盧偉國同樣表示方案擾民,不會支持。只有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有需要賦予督察執法權,支持修訂案。

修訂案最終在29票反對、12票贊成的情況下被否決,而禁止向未成年人士賣酒的草案則獲議員贊成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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