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免遣返聲請人士當非法勞工 判囚15至16月

2018-02-01 16:51

三名持行街紙的非法勞工,包括兩名越南籍及一名尼泊爾籍人士,昨日(1月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1月29日進行的「曙光行動」中,分別在元朗及中環的餐廳內拘捕一名越南籍男子、一名越南籍女子及一名尼泊爾籍男子,年齡介乎23至48歲。被捕時,他們正在從事煮食及洗碗工作。在檢查身分證明文件期間,他們均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行街紙,而及後的調查發現他們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被捕的3名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他們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監禁15至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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