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歡迎申訴署「泥頭山」報告 促政府盡快落實建議

2018-02-01 17:34

申訴專員公署重新檢視天水圍嘉湖山莊「泥頭山」個案,認為環保署巡查私人土地傾倒建築廢物或堆填活動時可更主動及周全,並批評規劃署執行「恢復原狀通知書」耗時太長,檢控行動又欠阻嚇力。環保團體長春社表示,歡迎有關報告,並促環保署及規劃署不應再「攤慢板」冷待問題,須盡快落實報告當中的建議。

發言人表示,針對《廢物處置條例》,報告建議環保署加快研究強制建築廢物收集車輛使用全球衞星定位技術,理解業界及政府已進行過多次試驗計劃,然而「試完又試又再試」,政府一直未充分交待結果以及如何解決業界關注的問題,環保署應公開及總結過往多項試驗計劃的經驗及成效,並盡快根據檢討結果制訂策略及落實方案。

發言人又指,現時「指明表格」的安排是變相無形中承認了私人土地上傾倒拆建物料的合理性,以為獲得地主批准便能隨意傾倒,而環保署回應指現時條例未有賦權認收「指明表格」時考慮條例以外的因素,故「不應亦不可為土地擁有人就其傾倒建築廢物活動進行環境評估」,這更突顯了《廢物處置條例》有需要修訂,傾倒泥頭對生態、泥土的破壞同樣是環境問題,故批出相關「指明表格」時,應需考慮生態、農業保育等環境因素。

針對恢復原狀的工作方面,發言人指,建議建立一個更全面的環境基線資料庫,準確收集環境基線資料,甚至增派人手到實地測量,讓部門有根有據地要求涉事者恢復原貌。另外,現時新界不少鄉郊地區未有《發展審評地區圖》(DPA Plan),促規劃署將DPA Plan延伸至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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