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壹週刊》仍為全資附屬 繼續發行至另行通知
2018-02-01 17:03
公告又指,所有歸屬《壹週刊》的知識產權,包括相片、稿件、影片及其衍生的所有資產,全屬集團所有,任何未獲授權的使用、轉發及下載,均屬違法,集團將保留可追究的權利。
去年7月,壹傳媒宣布將經營27年的《壹週刊》以及多本雜誌,以3.2億元出售給商人黃浩旗下公司,而黃浩作為買家,將會向有關業務注入1.8億元,即是整筆交易涉及約5億元。至於港、台《壹週刊》的日常營運,早前已經由黃浩委派的團隊接手。惟去年9月底,壹傳媒宣布將交易截止日期,由10月5日延長至10月31日,其後又延遲但交易仍未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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