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塌台奪命慘劇 4承建商21項罪成
2018-01-26 16:33
裁判官王證瑜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出裁決,4間承建商55條控中罪中,34條罪脫,21條罪名成立。總承建商「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建商「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及「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各被控18宗罪,各有7條罪罪名成立,「雙裕工程有限公司」則被控1宗「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則脫罪。案件押後至下周四(2月1日)判刑。
涉案4個承建商被票控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人工作安全、沒有確保存放於處所的作業裝置或物質是安全的、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有人墮下、沒有確保起重機械由合資格的人定期檢查、沒有發展、實施和維持一個安全管理制度、由不適當的操作員操作起重機、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等共55條控罪。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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