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樂天集團創始人、95歲的辛格浩涉嫌違規經營,今午被判刑4年。而辛格浩的兒子、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因涉嫌貪污及瀆職,被判刑1年8個月、緩刑2年。
樂天集團創始人辛格浩被控利用職權,讓總裁家族成員成為日本或南韓樂天子公司的掛名獨立董事,並向掛名獨立董事支付509億韓元(約3.7億港元)的高額薪金,觸犯《特定經濟犯罪法》中的貪污。另外亦企圖掩飾集團子公司經營不善,導致集團出現1300億韓元(約9億港元)的虧損。
會長辛東彬因涉嫌將樂天影院內的商店非法承包予家族成員,貪污1700億韓元(約1.2億港元)及瀆職而被起訴,辛東彬曾表示自己無法違背父親辛格浩的指示行事,他所犯的罪行都是由父親指使。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今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辛格浩4年監禁,罰款35億韓元(約2500萬港元),而因健康問題,辛格浩未被當庭被捕;辛東彬則被判刑1年8個月、緩刑2年。
作為共犯的前日本樂天控股副會長辛東主獲判無罪,而樂天獎學財團理事長辛英子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辛格浩第三任夫人徐美敬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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