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接種疫苗投訴激增16倍 機構無留疫苗延誤顧客接種週期

2017-12-14 10:56

每逢流感季節前,不少人都會接種疫苗。消委會今年接獲超過400宗有關接種疫苗個案,比較去年全年的23宗,升幅達16倍,大部份與疫苗供應不穩有關。 梁小姐經內地中介人介紹,參加A中心的預防子宮頸癌疫苗接種計劃,她分別於2月25日及5月6日來港注射首兩針,根據注射卡所寫,最後一針應於九月注射。 可是,梁小姐八月初致電預約時,A中心職員表示該款疫苗缺貨要延期注射,她即時指出注射卡上的接種日期是按有關藥廠訂明的「0-2-6」周期而訂,即第二針為首針後兩個月,最後一針為首針後六個月,整套疫苗應於六個月內完成注射,職員卻說根據藥廠指引,只要於一年內完成效果亦是一樣。梁小姐無奈按照職員安排,預約於11月10日注射第三針;她其後分別透過電話及電郵與A中心再次確認預約日期,始安心訂購來港機票及酒店。 豈料10月中梁小姐突然接獲A中心通知,表示因藥廠未能如期供應該款疫苗,A中心將暫停為顧客接種該款疫苗,已預約11月份的顧客,可因應情況選擇應對措施:例如退款、延期至2月、更改項目或改往吉隆坡分店接種。梁小姐看到通告後非常不滿,因為延期至2月或會超過一年期限,其次是既然吉隆坡分店有該款疫苗,A中心應該將疫苗調配往香港,而不是要顧客自費改往吉隆坡。 梁小姐向消委會表示,她早已全數支付三針費用4500元予A中心,理應為她預留針藥。經過本會調停,A中心回覆根據當地衞生條例,疫苗屬受管制藥物,不可自行轉運至另一國家或地區。由於梁小姐最終不同意改往吉隆坡,A中心安排退回最後一針的費用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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