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女子疑利用美色及訛稱家庭坎坷博「包養」,騙走兩名港商逾5000萬新台幣(下同,約港幣1300萬)。兩名受害人事後告上法庭,台女今在庭上認罪,並稱已償還近4000萬元,法官同意給予較長時間籌錢還款,押後明年1月再開庭。
28歲被告蕭淑媛,化名娜塔莎,樣貌娟好,經常游走高檔商富飯局,以尋找獵物。至於兩名港商,分別為已婚陳姓富商(洋名Andy)及洋名Tony富二代商人,兩人共被騙去5157萬元。
案情透露,陳於2013年在飯局中結識娜塔莎,她其後到陳下塌酒店等候,並對他說:「我對你很有印象,想跟你多聊聊。」其後更向陳哭訴,因父母生病做手術、哥哥又癱瘓,為養家欠債千萬元,如母親過身更沒錢下葬,希望陳伸出援手,並暗示以身相許。陳信以為真,每次匯款2至300萬元,其後更按月匯款50萬元給娜塔莎當生活費。直至一次港商聚會,發現娜塔莎以同樣橋段要求Tony及另一台富商「包養」,陳感受騙告上法庭。
港商Tony因不甘心被騙2500多萬元,聘私家偵探跟蹤娜塔莎一個多月,發現她除在北市中山區長春路、大安區市民大道有兩處房產,還經常全身名牌往五星級飯店赴約,與她口中所稱的欠債及租屋不合,於是亦告到法庭。
蕭女否認以感情詐騙錢財,還說是對方知道她有經濟困難,才伸援手,但檢警搜索蕭女住處,發現她僅靠跑攤、陪吃飯累積3000多萬元資產,還在台北市買了兩間房子,檢方依詐欺罪將她起訴。
至今年9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審,蕭女請假未到,今開庭終於現身認罪,並稱已賠償3900萬多元,還在籌款賠償兩名受害人,其律師求情時指蕭女的哥哥車禍後身體殘障,蕭女是全家經濟來源,希望法官斟酌其家庭處境從輕量刑,至於尚有1100多萬元會籌措還款。
而陳的律師表示,至今僅收到蕭女800萬元還款,另有部分款項因支票尚未過數,李的律師則透露,蕭女已將3178萬元和解金付清,請法官盡速結案,法官同意給予較長時間蕭女籌錢還款,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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