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結案陳詞 控方:揮棍方式有別為報仇施擊

2017-11-13 18:14

退休警司朱經緯涉於佔領行動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午進行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控方麥禮士資深大律師指被告朱經緯已承認曾襲擊事主鄭仲恆,故此點並無爭議,因此本案問題在於朱是否真誠相信行使武力,以使鄭遵從警方指令。然而當時鄭身處在行人道上,並無違反禁制令要求,另外鄭亦有依照警方所指的方向離開,於從後被襲前依然持續前行,亦無向警方作岀暴力舉措,而且朱向鄭揮棍的方式與其他人有別,顯然因鄭曾向警員說話,遂朱為報仇而作出襲擊行為。 控方又指醫生報告及影片都可證明鄭曾被襲擊致身體遭受實際傷害,主任裁判官錢禮即提岀醫生曾表示鄭的頸部傷勢與揮棍的方向並不一致,控方指醫生早前已承認影片難以判斷警棍擊落點,而朱的供詞亦前後反覆,他曾稱使用「中等力度」揮棍,及後又改為「最低武力」。 另外,被告清楚了解若擊中頸部為致命武力,訓練時亦已教授他們警棍正確的擊打位置,故被告一再強調警棍擊落在鄭的背部,惟案發影片及鄭的傷勢可見這並非事實。被告承認當時不知道鄭是否示威者,而且亦不能證明鄭有意圖犯案,故當時朱襲擊鄭為岀於洩憤。控方表示即使佔領期間被告需承受莫大壓力,但不應以此作為使用警棍施襲的理由。 辯方彭彼得大律師表示被告所使用的武力為必須,且經計算而使用最少的武力,以達到驅散人群。辯方又重申被告當日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並合法使用武力,以維持社會秩序及防止罪案發生。當晚人潮持續岀現,而鄭及其他人群卻逗留及未有即時離開。朱當時評估人群從「passive aggression」改為「active aggression」,控方對此也未有質疑。 控方指需時就法律方面作岀回應,案件將押後至周三再作陳詞。 另外,東區法院外有一批朱經緯支持者帶同寫有「天地有正氣」標語到場聲援,在朱經緯入庭時不停高喊「支持朱經緯」口號。 法庭記者:陳詠詩、徐曉伊 建立時間:14:05 更新時間: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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