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通道往員工宿舍 牛奶有限公司告地政署違約

2017-10-30 12:44

政府於1958年換地協議中,確認會向牛奶有限公司提供通道,而牛奶有限公司今入稟高院,指政府違反契約,要求法庭下令政府提供由薄扶林道至其公司員工宿舍的行車通道,及賠償違反條約所造成的損失。 原告為牛奶有限公司,被告為由律政司代表的地政總署署長,而根據1958年3月17日簽訂的契約,政府須提供由薄扶林道至鄉郊建屋地段第758號 (即薄扶林牛奶員工宿舍) 的行車通道。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