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的護膚品和彩妝品直銷企業之一的公司指,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天貓網」商戶轉售假冒及侵犯品牌商標的美容產品,惟此舉是未經同意,或讓買家誤信產品是獲授權出售,而天貓網卻未有阻止,遂入稟高院,要求法庭禁止天貓商戶再出售該公司,或仿製該公司的產品。
原告人為MARY KAY INC、玫琳凱(香港)有限公司及玫琳凱(中國)有限公司,被告依次為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淘寶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蒙城縣慶豐農資有限公司、上海天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蒙城縣慶豐農資向天貓網呈交上一份偽造授權信,但天貓網未有向原告確認授權信,便允許蒙城縣慶豐農資在天貓平台開設網店,售賣MARY KAY產品。在去年6月,原告要求被告關閉有關網店,但數天後原告發現蒙城縣慶豐農資再開設一間新網店,域名包含MARY KAY,原告再次投訴,要求關閉。去年8月,蒙城縣慶豐農資再次於淘寶網開店,售賣MARY KAY產品。 另外,上海天翌電子商務也於去年9月,在「天貓網」出售MARY KAY的產品。
原告要求被告停止偽冒原告品牌的產品,亦要求禁止侵犯其商標,並要更改網店名稱及域名,不可與MARY KAY有連繫。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4:16
更新時間: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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