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職方協會今年二月舉行「特別會員大會」,於太子警察遊樂會向會員匯報支援七警的工作進度,當日有超過五百人參加,而他們事前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的決定,要求法庭裁定有關活動屬《公安條例》下的集會。法官周家明早前已駁回申請,今頒判詞,指郭卓堅缺乏法律依據,又無足夠利害關係申請,可以當作濫用法庭程序,並下令郭支付訟費。
法官於判詞中指,最諷刺的是郭卓堅有關申請,是尋求法庭解釋《公安條例》,以圖收緊和約束集會自由。作為集會參與者,會希望享受更大的集會自由,但卻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調查警察的集會行為是否違法,這正正反映他並非在尋求更大的集會自由。法官更形容郭卓堅為「多管閒事」,其司法覆核申請是有敵意。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5:40
更新時間: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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