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督察方富邦於去年9月15日在銅鑼灣,疑因被男途人落的士時撞到而摑對方一巴掌,又出言恐嚇其同行朋友稱「打X你、關你X事」等。方富邦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罪成,判監1個月,惟他不服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法官押後頒判詞。
方富邦今沒有律師代表,他在陳詞時表示,事件屬匪夷所思的街頭爭執,起因是男途人落的士時,右邊肩膀撞向正在前行的方,方認為力度非常大。方又指自己是紀律部隊受過訓練的執法者,又曾上急救課程,認為對方當時神志不清,所有才輕拍他及按他的面頰,後來男途人反問:「做咩打人?」雙方始起口角,互相要求道歉。
方又指,當時男途人的朋友在場,看見事件經過,卻不告訴男途人或調查警員真相。方承認爭執期間曾講粗口,但對方也有用粗口回應,惟該友人為了先發制人,於是報警,聲稱方用粗口威嚇。方又質疑該友人為勸交角色,為何卻不說出事情真相,將此街頭爭執搬上法庭是令人費解。
方又透露自己因近年發生的事件,已申請提早退休,並於10月25日召開醫委會,希望法庭盡快就此案頒判詞。方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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