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被立法會要求退還約92萬多元薪津及預支的營運開支,限期今日屆滿,兩人昨日去信秘書處,重申追討款項是不合理要求。立法會秘書處表示,按照行管會較早時的決定,如果兩人未能於今天內退還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和預支營運開支款項,行管會將委託律師盡快入稟法院追討。
兩人昨日去信秘書處,重申追討款項是不合理要求,部分資金已實報實銷,用作議員助理薪金及購買器材,歸還已購買之物資及有關單據,可抵銷部分追收款項比較恰當,又認為立法會不應追收去年10月兩人的議員酬金,即使追討,亦應由去年10月12日,法庭裁定他們喪失資格當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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