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案 法庭令陳慧慧向母支付46萬訟費

2017-08-24 13:38

已故「棉紗大王」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其前妻楊福娥就10多年前的家族分配財產協議,入稟高院民事興訟向幼女陳慧慧索償。楊在去年底獲判勝訴,陳慧慧或要賠償83億港元。原訟庭今年4月3日下令委任獨立專家會計師決定陳慧慧須向楊進一步披露的文件,供楊稍後選擇取得賠償方法。陳慧慧就該4月的命令入稟申請上訴許可,要求暫緩執行該命令,但上月遭上訴庭駁回,今日頒下判詞解釋理由,以及命令陳慧慧向楊支付訟費462,822元。 判詞指,法庭有權批准判決後進行文件披露的命令,案例亦指有利找出由信託人間接或直接隱瞞的潛在利益。至於上訴人指執行有困難,法官認同處理巨額財產並不容易,正因此而有需要委任獨立專家會計師處理及協助法庭。 法庭最終撤銷申請,考慮到實際上並不需要3位律師處理本申請,決定作出相應扣減後,命令陳慧慧向楊支付訟費462,822元。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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