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欺詐罪再提堂暫毋須答辯 張震遠准保11月再訊

2017-08-24 15:03

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於2012至2013年任職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期間,涉嫌串同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隱瞞商交所的財務狀況,騙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不撤回對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張震遠另被控欺詐財務公司交出3000萬元款項,今午在區域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再提堂,二人繼續保釋。 59歲張震遠及48歲蔡達英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張另被控欺詐罪,二人分別由麥樂賢律師及律師鄭子英律師代表。二人要求押後聽取答辯,指控方涉及42名證人、16400頁文件及1300份不被控方採用的文件(unused material)。而他們於8月10日被捕,今日首次帶上法庭,希望押後。 高級政府律師雷芷茗沒有反對,法官杜大衛批准押後至11月28日再提堂。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4:46 更新時間:15:03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