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的旺角暴動案,五名被告楊子軒、羅浩彥、陳紹鈞、孫君和及連潤發各自否認一項暴動罪,今在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控方首度提出,法庭可考慮若陳紹鈞及孫君和暴動罪不成立,則考慮非法集結罪是否成立。代表孫的大狀陳偉彥反駁,控方在結案陳詞才交代非法集結可作為交替控罪,在程序上極不公義,是暗算辯方的做法。
陳大狀又表示,控方只有警察公共關係科公眾聯絡組的警長陳栢勤指控孫君和掟石頭,然而陳警長的證供完全不可信和不可靠,他相隔一條街和一條馬路觀察孫,但中間還有幾排警員,質疑陳警長根本不能清楚見到孫就是掟石頭的人。
代表第三被告陳紹鈞的代表大律師石書銘表示,陳沒有掟磚,亦沒有參與非法集結演變成的暴動。石指參與定義並非單單在現場,而是有共同目的,因此被告在場不代表他參與。而被告當日帶同拍攝器材,控方更借用被告所拍攝的片段作另一單暴動案的證據,可見被告正正是一名旁觀者,並無參與暴動。代表第五被告連潤發的大律師郭憬憲將於明早進行結案陳詞。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3:14
更新時間: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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