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騷亂,被控暴動罪的五名男子今在區域法院繼續受審,警員否認因 「趕收工」而無視被告是否精神差、肚餓或凍;又有總督察否認曾對被捕人士大聲呼喝等。案中所有控方證人已傳召完畢,控方案情完結。案件押後至下周五續審。
法庭今重新傳召拘捕連的警長鄭名峰,辯方質疑連當日並不是在洗衣街被制服時作出口頭招認,而是因鄭在警方旅遊巴上誘使他才作出口頭招認,惟證人不同意。
警員楊溢峰同意為第三被告陳紹鈞(四十七歲)錄口供時,接手時警長只向他說其被捕罪名只有非法集結,而沒有襲警罪。楊又否認在2月10日零晨近1時替第五被告連潤發(廿五歲)錄口供時,是抱着「趕收工」的心理,故沒有關注過被告當時是否肚餓或凍等,楊表示不同意。
而當日為秀茂坪警署值日官的署理總督察陳頴儀被指曾大力敲枱、大聲呼喝被捕人士等,惟遭陳一一否認。辯方指陳接受紀律聆訊並接受警誡,指控她曾用手機拍下受限制的文件,並在未獲批准的情況下沒有加密而向其他警員傳送有關文件,質疑陳不遵守警務規則。陳澄清指她當時認罪,故其「integrity係冇doubt 」。
五名被告包括運輸工人楊子軒(十八歲)、運輸工人羅浩彥(二十歲)、無業漢陳紹鈞(四十七歲)、旅行社職員孫君和(廿七歲)及工人連潤發(廿五歲)。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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