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終極上訴9時派籌 逾60人門外等候

2017-05-09 08:21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涉貪案,終審法院將於今日起,一連兩天處理終極上訴,終審法院於去年7月只批出原審第5控罪、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的上訴許可,即公職人員在上任前收取款項後,向付款人保持「傾向優待」,是否足以構成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 司法機構發出通告,將安排庭內17個記者席及庭外直接傳播的35個記者室,並於早上9時正開始派籌,逾60人門外等候 案中的4名上訴人為許仕仁、郭炳江、新地前執董陳鉅源,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於14年12月分別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多項罪名成立,許被判監7年半、陳被判監6年、郭及關則各判囚5年。 終審法院批出原審第5控罪「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的上訴許可,涉及郭、陳、關3人串謀在許仕仁於05年至07年6月底上任政務司司長前,給予許850萬元款項,作為向付款人保持傾向優待(favourable disposition),4名上訴人認為因有關款項是許出任公職前收取,故收款行為不應視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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