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嘉汶指強調成立委員會是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責任。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細圖)到立法會外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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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舉行公聽會,討論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的建議。
民建聯福利政策副發言人賴嘉汶指,現時的兒童權利論壇並非法定機構,只是一個討論平台,並沒有制訂或統籌兒童政策的職能,她強調成立委員會是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責任,可以保障兒童福祉。
防止虐待兒童會服務經理李如寶指,政府在制訂政策時,很容易將兒童權利放在次要位置,期望兒童事務委員會制訂明確指標,就兒童事務進行有系統分析,以尋求改善。
但有青年就反對成立委員會,認為政府不肯聆聽意見,擔心委員會最終會花大筆公帑,但未能推動工作。
委員會主席張超雄表示,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已多次敦促政府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立法會亦兩度通過相關的無約束力議案,但政府至今未有相應行動。他留意到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明,會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希望她能聆聽與會者的意見。
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在立法會外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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