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家長派「內幕」單張誹謗男教師 須賠18萬兼付訟費 2017-04-20 16:13 入稟人梁志宏 Previous Next 年輕中學男教師梁志宏,被姓梁的學生家長投訴,老師與其女兒有異常關係,教師之後轉到另一所學校任教。惟家長不但去信予其新校校長投訴,更在新校開學禮當日,於校外派發標題「內幕」的單張。梁認為有誹謗成份,2012年入稟區域法院,經2014年審訊後,法官今頒下判詞,裁定家長發出的信件及單張確有誹謗梁志宏,並帶惡意,頒令被告須賠償10萬元及加重性損害賠償8萬元,以及訟費。法官認為雖然已裁定誹謗,但考慮他們的關係,故行使酌情權,不作出禁制令安排,並勸被告宜與女兒重修關係。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母親文革「棄子來港」 三內地人索同母異父兄妹300萬 下一篇 青年藏1.43克可卡因裁販毒罪成 上訴後獲撤銷定罪及判刑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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