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搬出禮賓府要找住所 辯方反問租東海花園很出奇?

2017-02-08 16:11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今踏入第23天在高院審訊。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 下午開始進行結案陳詞。 Montgomery表示,控方只是講解一個長篇故事,但證據不足(long long story, on short evidence)。辯方指控方Perry常說「放鬆點、用常識去想」,但辯方指「現在不是一個與朋友間的輕鬆討論,而是認真的法律程序」凡事要有事實根據。 辯方指控方要求陪審員考慮案中多個巧合而作出推論,但該推論必須是唯一的合理推論,不能無憑無據的推斷。對於控方指的「巧合」,辯方認為定義為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無任何特別意義。 控方把曾蔭權要找地方住、剛好雄濤申請廣播牌照,兩件事串連起來,形成疑似的貪污指控。但是辯方認為,曾蔭權在2012年後就會退任特首,搬出禮賓府後當然要找地方住,事情就是自然發生(bound to happen),與政治無關。 控方又指深圳東海花園與黃楚標有可疑問題,但是辯方指曾蔭權原意就是希望退任後在中國暫住,反問若租住深圳的東海花園,這事很出奇嗎? 數碼廣播牌照在2010年7月進行公眾諮詢,但早在之前,曾蔭權兩夫婦已經擁有1.75百萬元的人民幣存款。辯方指曾氏夫婦早於2010年7月前已習慣每日買入二萬元人民幣,然後籌夠8萬元人民幣便轉往深圳東亞銀行分行,以賺取更高的利息、二人單在五個月內,買入人民幣已高達5百萬。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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