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今踏入第14天在高院審訊,控方今早傳召東亞銀行總行高級經理何耀強出庭作供。何耀強1969年加入東亞銀行,現時為高級客戶經理,負責接待及聯絡曾蔭權夫婦處理他們的戶口事務。
何耀強確認有關紀錄:包括2010年7月16日李國寶簽發支票35萬;同日曾氏夫婦的東亞聯名戶口有35萬存款;2010年7月16日至9月6日有36次港元兌換成人民幣;2010年9月10日定期存款100萬,提早於11月8日取出,轉至曾太東亞戶口,並於同年11月5日下午4時39分處理曾太傳真到銀行的一份文件,指示要把她定期的100萬人民幣存款提早一天提取,及指示把其中80萬人民幣作匯款。
何指對於匯款指示表格上寫下「緊急」二字,他說「過了咁耐,詳細情況我已記不起」。因傳真不需本人親臨總行,他打電話向曾太確認指示。何不知道匯款失敗的原因,他也忘記11月17日的匯款細節。
何又指曾太第一次指示匯款80萬人民幣給東海聯合集團失敗,原因有可能是收款公司姓名及戶口號碼出錯。文件顯示收款戶口名及號碼都前後不同,一次是East Pacific(Holdings) Limited ,另一次則是Holding,沒有「s」。
2011年8月2日,8萬人民幣轉入曾太的深圳戶口,寫住TT(telegraphic transfer電匯)及緊急。何耀強指,由香港匯錢去內地,截數時間是中午12時,所以有「緊急」的印記,提醒同事盡快幫客人處理交易。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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