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曾蔭權69次申報利益 涉44個不同行會

2017-01-16 12:05

高等法院今日繼續審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及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案。控方早上傳召第5名證人--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出庭作供。主控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開始就行政長官與利益衝突的申報作出提問。 曾蔭權曾經69次申報利益,涉及44個不同的行會會議。05年4月19日馬術奧運會議,曾蔭權申報指自己是馬會的投票成員。08年5月20日檢討跨境渡輪服務會議,曾蔭權申報指自己的弟弟曾蔭培是相關公司的行政董事。09年3月31日香港女童軍總會建立新總部的土地事項會議,曾蔭權申報指配偶曾鮑笑薇是女童軍總會主席。 黃潔怡指行會成員申報利益分為公開及機密兩部分,公開申報包括擔任公司董事(公營或私營)、受薪公司或專業機構名稱、受薪替某機構提供專業意見、名下持有本地及海外的物業、所屬機關或團體的成員名稱,及持有多於1% 的上市公司或私營公司名稱。至於申報屬機密的,包括持有公司名稱、公司生意性質、持有期權及股票等。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建立時間:11:28 更新時間: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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