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欠債申預支薪金13萬元 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認4罪還押候判

2025-01-02 16:09

時任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陳永高隱瞞欠債預支薪金13萬,承認其中4罪候判。資料圖片
時任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陳永高隱瞞欠債預支薪金13萬,承認其中4罪候判。資料圖片

入境處52歲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在職期間,涉嫌於12年內先後9次瞞報自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成功申請預支薪金26萬元被控9罪。被告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餘下5項相同罪行則獲不提證供起訴。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案情指,被告陳永高於1994年2月至2023年8月任職入境處,在職期間可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申請預支薪金,用以支付結婚、殯葬及搬遷等費用,並須在申請表格申報其財務負債,交由入境處審批及推薦批核。

被告認4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

被告承認於200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間,先後4次誤導入境處,在預支薪金申請表格中虛報沒有欠下任何財務機構的債項。被告每次申請預支金額由約2.8萬元至4萬元不等,涉及款項共逾13萬元。廉署調查發現被告申請上述預支薪金時,從沒有向入境處申報當時分別拖欠多間財務機構債項逾28萬元至逾36萬元不等。

被告陳永高報稱入境處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9項控罪指被告作為代理人,即香港入境事務處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於或約於2008年10月7日、2009年7月20日、2010年10月2日、2012年8月7日、2015年1月5日、2017年1月13日、2017年6月2日、2019年9月16日及2020年1月14日,在香港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使用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618條提出預支薪金申請書,而該文件是對入境事務處有利害關係,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該表格內的資料真確完整;及他並無其他尚未清還的負債(已在該表格內申報的除外);以及是他明知意圖用以誤導入境事務處的。

案件編號:ESCC2399/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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