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污水廠井口工作喪命 丈夫稱井內嗅到刺鼻氣味後昏迷

2024-06-17 13:31

死者丈夫李金華稱妻子王喜梅案發前於地面井口負責風險評估,他對氣體偵測器當日沒有開機記錄表示「不可能」。陳極彰攝
死者丈夫李金華稱妻子王喜梅案發前於地面井口負責風險評估,他對氣體偵測器當日沒有開機記錄表示「不可能」。陳極彰攝

46歲女文員於2021年11月18日在大嶼山小蠔灣污水處理廠工作期間,疑發生意外及後身亡。死因庭今於西九龍法院展開死因研訊,死者丈夫供稱當日死者負責在井口地面做登記及風險評估等工作,包括操作氣體偵測器,並沒有下井;至下午快完工時,他嗅到刺鼻氣味,有員工告知污水湧出,其後便陷入昏迷。研訊主任指經檢驗後,發現氣體偵測器當日沒有開機記錄,死者丈夫稱不可能,並指死者在地面會不時查看。研訊下午續。

死者丈夫李金華下8米高沙井維修污水喉

死者丈夫李金華今供稱,他獨資經營協力貿易工程公司,而死者王喜梅負責文職及安全方面的工作。2021年11月,協力從二判接獲渠務署小蠔灣污水處理廠的污水喉維修工作。2021年11月4日,李和員工在到小蠔灣污水處理廠維修第一條污水喉,他們到回流井工作,由井口至井底高度約8米。

案發地點在大嶼山小蠔灣污水處理廠。資料圖片
案發地點在大嶼山小蠔灣污水處理廠。資料圖片
當日有份在井內工作的梁炳根稱,聞到刺鼻氣味即欲爬梯離開,但已「爬唔切」暈倒在井內。
當日有份在井內工作的梁炳根稱,聞到刺鼻氣味即欲爬梯離開,但已「爬唔切」暈倒在井內。
證人林向陽供稱,幸而自己暈倒時面朝上,否則可能無法呼吸而死去。鍾偉民(左)則在下井救人時同告暈倒其中。
證人林向陽供稱,幸而自己暈倒時面朝上,否則可能無法呼吸而死去。鍾偉民(左)則在下井救人時同告暈倒其中。
陳偉樂稱當日已提醒李金華等人要留意井內水位。
陳偉樂稱當日已提醒李金華等人要留意井內水位。
周官問鄭偉文當時得知有人在井下暈倒時,何以「乜嘢都唔做」,鄭回應稱只想立即通知上司到場處理。
周官問鄭偉文當時得知有人在井下暈倒時,何以「乜嘢都唔做」,鄭回應稱只想立即通知上司到場處理。

死者負責井口驗氣及風險評估

李供稱,2021年11月18日,他、死者及3名員工再次到污水處理廠維修第二條污水喉,當日李有通知渠務署監工,到達回流井時亦見到渠務署職員,但沒有到控制室登記。李稱死者負責在地面登記員工證件、驗氣及風險評估方面的工作,並負責操作空氣探測儀器,檢查有否有害氣體,她沒有下井工作。

李與工人無帶急救及安全設備下井工作

李與兩名員工一起下井工作,李稱他們沒有攜帶救生繩、呼吸器具或急救箱等任何安全設備下井,該些工具均放在回流井地面,因為地方所限,「帶落去做唔到嘢」;裁判官周至偉追問原因時,李稱「解釋咪……疏忽囉……」,李又指沒有使用救生繩,因為「棘住哂,仲危險」。

李聞到刺鼻氣味陷昏迷

李續稱,一行人約中午12時許,返回井口地面食午餐,其後繼續下井工作,直到差不多完工,李和兩名員工打算爬梯返回井口時,員工發現有污水流出,李亦嗅到刺鼻氣味,及後3人都陷入昏迷,醒來時已身在醫院。

氣體偵測器無開機 李:無可能

死因研訊主任問及氣體偵測器,指事後經檢驗,發現在2021年11月18日沒有開機記錄。李稱「無可能」,另提到死者當日在井口會不時查看儀器讀數,李下井前亦有看過儀器;在井下工作時,氣體偵測器會用繩吊在井內,如果有異常會鳴響。

證人梁炳根指井內一喉湧出刺鼻水

渠務維修工人梁炳根當日有份下井工作,梁供稱自己下井在平台上傳遞工具給李金華及同事林向陽,同日下午即將完工時,他發現井內有另一條水喉湧出水,味道刺鼻,「我諗住爬返上去(井口)嘅,但都爬唔切……」,及後便昏迷及跌了下來。

證人林向陽:井內3人全員昏迷

渠務維修工人林向陽供稱,當日他身穿「漁夫衣」在井底維修污水喉,差不多完工之際,井內突然出現刺鼻氣味,他看到有水閘打開及有水流出,當時他感到噁心及暈眩;林指當時正在爬梯的梁炳根掉在井內平台上,李金華打算去扶梁、卻也暈倒,於是林便上前,但遭李撞倒及後亦昏迷在井底下。林稱當時如果跌倒時臉並非朝天,可能便會因為無法呼吸而死去。直到消防到場及叫醒林,林昏迷了約半小時,林稱他醒來後,發現同事鍾偉民亦昏迷在回流井平台上。

維修工鍾偉民指死者一直有查看儀器

渠務維修工人鍾偉民供稱,他當日沒有下井工作,而是在井口地面吊下工具給同事,由於井內有水位上升的情況,故李金華亦教了鍾如何操作水泵抽水;死者當日有檢查井口氣體,施工期間亦在井口除附近查看儀器。

鍾下井救人亦告暈倒

至下午約3時,梁炳根着鍾收拾工具,鍾稱他和死者一起去井口吊起工具,卻看見梁爬梯途中掉下平台,李上前協助亦暈倒,鍾和死者呆了10數秒,鍾着死者去報警,而他則下井幫助,但亦在爬梯時暈倒。

渠務署監工陳偉樂稱離心機啟動會產生有害氣體污水

渠務署二級監工陳偉樂供稱,當日施工前、約9時半在回流井見過李金華及死者等人,但他沒有問李等人有否到控制室登記,因為他相信對方已登記。當被問到離心機時,陳解釋如果離心機運作,會產生含有害氣體的污水及流入回流井內,而2021年11月18日是星期四,當日離心機並不會運作;惟離心機如果啟動,陳不會收到通知。

有着李金華留意井內水位

陳供稱,他不確定李等人下井工作時有否使用安全設備,但他有着李留意井內水位,因為有地下水滲入,陳另安排同事關閉出水閘;陳承認涉事工程屬中度風險,須至少巡查兩次,而他在早上11時曾到過回流井,當時只看見有工人在地面,「無觀察咁多……」。惟陳確認當日工人有啟動氣體偵測器及讀數正常。

死者見丈夫暈倒情緒激動欲下井救人遭阻止

及至下午約3時45分,陳收到下屬鄭偉文的電話,得知回流井有人昏迷,陳遂與一級監工胡海鋒一起前往現場,看見鄭和死者都身處回流井邊緣,當時死者告知「突然開始臭,啲人跌跌碰碰暈左」,死者情緒激動及想下井救人,陳和胡喝止,另有其他外判工人阻止死者。陳稱當時沒有嗅到異味,但他印象中氣體偵測器有鳴響。

死者獨自下井 被救起時已離世

陳稱自己協助接駁風機的電源,其間聽到有人說死者下了井,他當時感到愕然,但他看向井底時,沒有看見死者蹤影;陳稱據他所知,死者丈夫亦在井下,明白死者救人心切。陳指消防很快到場,但消防救起死者時,死者已離世。李金華一度質疑「你幾個孔武有力嘅男人,拿唔住一個女人,我唔相信」。惟陳指當時自己隔着井口,並不在死者身旁。

機電署高級技工鄭偉文稱曾通報上司陳偉樂回流井內水泵喉損壞

機電工程署高級技工鄭偉文供稱,他當日早上8時上班,約9時發現回流井內的水泵喉損壞,他向上司陳偉樂匯報後沒有再跟進;當日約9時,鄭亦看見陳與數名工人在回流井處,鄭稱他不清楚該些人的工作,他承認陳有指示不定期監察該些工人的情況,但他沒有履行,又指自己當時有其他工作。

官問為何「乜都唔做」 鄭稱只想通知上司到場處理

鄭稱他在下午約3時45分,駕駛電池車搬文件時,經過回流井外,發現死者在8米外求救,指向井下及稱有人暈倒,鄭於是通知陳,及致電控制室去報警。周官問到,為何陳當時不駛近死者「乜野都唔做?」鄭稱自己當時只想立即打電話通知上司,等上司到場處理。

鄭來回數次取風機 期間已不見死者蹤影

鄭稱陳和其他同事到場後,他被指示去拿風機,他來回數次及取來共3部風機。惟鄭稱自己沒有查看井內情況,因為已有其他同事及現場很混亂,他亦已看不到死者,不知道其位置。研訊明續。

案件編號:CCDI1053/2021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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