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認將軍澳非法集結 20歲男生判入更生中心
2021-12-17 16:17
20歲男大專生被指去年1月,身在將軍澳示威現場的傘陣當中,他早前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劉淑嫻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現已深感後悔,明白其行為令社會氣氛升溫,浪費警隊資源,故考慮到被告認罪、初犯及有悔意,判他入更生中心。
20 歲被告楊意浩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經修訂控罪指他於 2020 年 1 月 8 日,在將軍澳廣明苑廣昌閣外,與一批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案情指,當日將軍澳尚德邨附近有人群聚集,約 20名穿戴防護裝備的黑衣人在警方防線外設傘陣,警方及後驅趕人群時,上前拘捕當時身穿黑衣、手持紅傘的被告。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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