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17歲男生認參與非法集結 還押下月判刑
2021-12-15 14:35
17歲男中學生前年8月中在深水埗堵路並干擾催淚彈,遭警員追捕截停,被搜出鎖匙扣印有「唔好搞我後面」被控。男學生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於開審前承認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稱被告當時不想催淚彈影響他人,現在已經後悔當時行為愚蠢幼稚。裁判官梁雅忻指雖然被告較年幼初犯,但同類案件的一般須即時監禁,押後案件至下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社服令、更生中心、勞教中心等一系列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案情指,前年8月11日下午約300名示威者在西九龍中心外聚集,警方築起防線,先後4次發出警告不果,有示威者拆除欄杆堵路和用噴漆塗鴉,亦有示威者用雷射筆照射警員。約5時許警方發射催淚彈,示威者隨即四散,警方上前追捕,期間看見被告邱家樂逃走,警員從後追上制服被告。有現場片段拍得被告曾走近干擾催淚彈。被告當時身穿黑衣背背包,戴上防毒面具和手套,警方另在其背囊內,檢獲護目鏡、口罩、繃帶及鎖匙扣印有「唔好搞我後面」。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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