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化驗師憑cctv等片段推斷被告撞到警察前曾剎車
2021-07-06 17:26
24歲被告唐英傑涉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三道警方防線,案件進入第7天審訊。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繼續出庭作供,劉從客觀條件去斷定,提出「光時」口號創造者梁天琦在提出該口號時,「假設所有人明白口號講乜嘢」,故任何人大喊、見到、使用該口號時對口號的理解,正常情況下與梁對口號的理解一樣,皆因口號有約定俗成的意思及用法。辯方則提出本案被告在中一至中五的中國語文科成績均徘徊僅僅合格及不合格的邊緣,其理解應與梁天琦的理解不同。
劉教授曾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八字的意思是「解放香港,改變時代」,劉認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創造者梁天琦在一歲已來港生活,在香港長大,在香港就讀中學及考入香港大學,曾修讀中國語文科及中國歷史科,可說明梁天琦明白「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意思,亦相信其支持者及競選造勢大會聽眾大部分均明白口號的意思,因為香港自七十年代起實施9年至12年免費教育,相信梁天琦與大會聽眾的教育背景基本上一致,因此他們使用相同語言溝通。
劉教授提出漢語字、詞、短句有「約定俗成」的意思及用法,他進一步解釋「約定俗成」是某字、詞、短句的用法經過長時間、全國不同地理環境下使用,該字、詞、短句便有大家接受的意義或用法,無論人們的方言或年代如何不同,該字、詞、短句的意思或用法均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劉教授認為基於口號約定俗成的意思及用法,在沒有其他證據或條件影響其考慮下,所有使用「光時」口號的人士對口號的理解應是一致。辯方問劉本案被告唐英條對口號的理解與梁天琦對對口號的理解是否一致時,劉回應指:「一般人都會用咁嘅意思同用法」。辯方指出被告中一至中五的中國語文科成績均徘徊僅僅合格及不合格的邊緣,中四後沒有再修讀中國歷史科,質疑被告與梁天琦對口號的理解不一樣。劉表示不同意,並指一般人日常使用中文溝通時有常用字詞,毋須深厚的中史認識去理解字詞。
辯方提出劉教授在2019年7月27日下午3時許,曾與嶺南大學校長鄭國漢及副校長莫家豪,在元朗西鐵站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發生後參與「光復元朗」遊行。劉解釋當時他們並非集會的一分子,只逗留了45分鐘,3人到場的目的是關心在場學生,劉說:「當時元朗好多人喺個度,我哋擔心學生喺人群之中會受到影響」。辯方指遊行當時有橫額寫明「光復元朗」,劉則指他當時沒有留意到有關橫額,但在到場前已知道遊行主題是「光復元朗」。
劉表示民陣申請當日的「光復元朗」遊行,但並未獲得警方批准,劉指自己「唔係好記得遊行exactly(確切地)講乜嘢」。辯方提問「光復元朗」中的「光復」一詞是什麼意思,劉回答:「咪又係咁嘅意思囉,『攞返元朗』」,辯方遂提問「光復元朗」是否指元朗需從香港分離出去?劉回應自己不知遊行主辦方的想法,所有不知主辦方想如何處理元朗,但「光復」的詞意則不會因他不清楚「光復元朗」的背景而改變。
高級督察張偉文在2020年9月接獲任務,負責透過Google、Youtube 、Facebook等平台,搜尋在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間,有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暴力/違法行為」、分裂國家的口號(如「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及「香港人建國)、顛覆國家的口號(如「驅逐共黨 光復香港」及「驅逐共黨 還我香港」)等影片。張檢閱2177條片段後,根據片中的口號及橫額等,把有關片段分為八類,例如片中曾出現「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的口號,便會分類為「分裂國家」的組別。張在七名警員的協助下,在2177條片段中找出825條片段涉及有關口號及橫額等。
政府化驗師曾卓南博士負責透過閉路電視及行車記錄器片段,推斷被告在案發當日駕駛涉案電單車的車速,曾指從片段中剎車指示燈亮起,可見被告在撞到警察前曾經剎車,被告剎車前0.9秒的車速約是每小時20公里。曾根據其學習及經驗,分析指一般來說司機緊急剎車是因為目擊危機有可能發生。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2:03
更新時間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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